明知大多數同胞無力自治,適合掌權的才德兼備之人極為罕見,如何說服眾人信任那極少數的優越之人掌權?困難何在? (98114243 陳志豪)
在亞里斯多德的理論中,在某一類城邦中,並非一切的好公民都是善人,只有其中獨自或共同領導(正在領導或有足以能充當領導的才德)並執行公務的人們,及政治家們,他們才必須同時具備好公民和善人的品德。
因此,亞里斯多德認為在此類的政體下,要說服眾人信任那極少數的人掌權的困難如下:自由人或公民集團中的普通公民,既缺乏財富也不具備才德,如果讓這種人掌權,並無法發揮任何的作用。因為他們缺乏正義也不夠明哲,犯點罪過和錯誤是在所難免。但假如讓這些人都無法獲得一些權利,例如:一個城邦中大多數的人都被屏除在公職之外,這與在城邦內擁有許多的敵人沒有什麼不同。另外,就算是人們根據才德推選出領導人並要求要領導公民團體,他所創立的城邦或制訂的法律究竟是為了善人們的利益,還是為了多數的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亞里斯多德所提出的解決辦法就是:讓普通公民或自由人參與議事和審判的工作。他們將平民群眾合為一個集體,給予他們兩種權力:(一)選舉執政人員,(二)在執政人員滿任之時,由他們審核執政人員的政績。因為以他們個人的能力而言,是無法勝任官職的,但他們一起集會的時候,所具備的觀察是相對較好的。這種作用和執政人員的職能相配合,對城邦將產生較好的效益。
但這又產生某些困難:(一)需要專業知識的情況,平民只是業餘並非專業,所以將選舉和審查行政功過交給平民是有爭議的。(二)平民(素質較低)得到的審議權力實際上卻高過高尚品德的人們(賢良)所擁有的行政職務的權力,這是荒謬的。然而,這些責難是不恰當的,因為這樣的平民政體在這方面的處理是適當的。根據現行制度,權力實際上是由公審法庭或議事會或群眾的整體所掌握,任何個別的一位”群眾陪審員”或”議員”或”公民大會的會員”是控制不了全部權力的,每一成員只是法庭或議會或大會整體中的一個部分。所以,公民大會或議事會或法庭這些由平民群眾所組成的權力高於那些賢良所任的職司是適當的,也符合正義的。
因此,我認為雖然說服眾人信任那極少數的優越之人掌權有其困難的存在,但是亞里斯多德所提出的解決方案的確是平衡了當時社會兩派的權力,並且捍衛了兩方的權益及保護了社會的公平性及正義。
一、「公民大會或議事會或法庭這些由平民群眾所組成的權力高於那些賢良所任的職司是適當的,也符合正義。」正義在這裡代表了什麼意義?這樣的正義是什麼?
回覆刪除二、這題的重點是「如何說服」眾人信任統治者,而非「多數人統治為什麼適當」。如果您認為說服民眾接受賢良統治是不可能的,為什麼不可能?困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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