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14232 徐向葳
學生認為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治理有以下三個理由:第一,亞里斯多德認為:「根據公民天生平等的理由,……所有人都分享治理權才是公平的。」也就是說,由於公民天生平等,故多數人執政才是公平。第二亞里斯多德主張,儘管群眾既沒有財產也沒有德性,且其愚昧和偏私也容易導致錯誤,但若城邦中過多的人被排斥於公職之外,「城邦中會遍地都是仇敵」。所以讓群眾參與議事和審判事務,才能使城邦政體保持安定。第三,亞里斯多德認為:「只要群眾不是過於卑賤……群眾整體的判斷會優於或者至少不遜於行家的判斷。」所以也許多數人的判斷不如少數聰明人的判斷來的合宜,然而由多數人所下的決定卻可以使城邦民眾接受並視為當然而願意擁護既有秩序。
在公民德行方面,學生認為可以將其分成實然與應然兩面來分析:在實然面部分,亞里斯多德也認知到要讓所有的公民都成為德行兼備的人是幾乎不可能達成的事,而要讓其他公民承認有一個才智德行都較出眾的人且心悅誠服的被其統治又很難達成。所以實然面上,亞里斯多德採用上述的多數人執政以試圖用體制的規劃來彌補眾公民德行上的缺失。在應然的角度上,公民德行的提倡是絕對重要且必要的,藉由城邦中公民德行的提升可以使城邦處處充滿善,而使城邦達成完滿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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