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不放棄的探問
- 古希臘至今,「人應如何生活」一直是眾哲人永不放棄的思索與探問,自是亞里斯多德《政治學》關心的主要問題。
- 縝密的理性論證與系統性的政體研究是《政治學》全書的基本性質。全書係由相當簡潔的陳述與許多問句組成,以呈現亞氏的政治思考。為讀者保留了許多迴旋的空間,詮釋與評判的餘地。這樣的敘述方式為理解文本帶來許多障礙,卻也正是閱讀時最大的樂趣所在。
- 亞里斯多德透過卷二闡明最佳政體必合乎自然,最佳政體不僅可欲,而且可行。雖然最佳政體是可能的,卻不必然發生。惟當「最有利的條件」被滿足,最佳政體才得實現。
- 哲學若無法實現幸福,任何思索皆屬枉然,因為:「幸福就是活動,公平與智慧的行動就是高尚目的的實現。」(1325a34)亞里斯多德導入「政治實踐」作為最佳政體的考量因素,唯有如此,才得探知政治力在人類生活中作用的界限。然亞氏未曾放棄哲學家的期盼,城邦目的之追索即是其政治哲學之核心關懷,透過政體研究輔之,展現其政治科學。討論現實政體,引領公民認識人類生活之侷限。
二、亞氏治理中的「調和」
- 哲學與政治互為參照與補充,但常存緊張。亞里斯多德企圖調和兩者,而亞里斯多德用來完成「調和」任務的,就是「法治」。對柏拉圖而言,最好的城邦必然由最具智慧的人來統治(哲王)。亞氏也盼望具完滿德性與智慧的優秀之人能夠主宰城邦,試圖以法治調和哲學與政治。若能成真,就是最佳政體。這項哲人的共同期待引出了卷三難解的提問:最佳政體如何可能?最好政體中,「人治」或「法治」間該如何取捨?
- 亞里斯多德推演「最佳政體」時,將「人之本性」納入考量。人本性善妒,平庸之輩難以樂意服從德智兼備之人,如同柏拉圖筆下重入洞穴卻恐陷險境的哲學家。
- 眾人的服從與同意才是實現最佳統治須具備的「最有利條件」。但如何在優秀之人的智慧與眾人的同意之間進行調理,並作正確安排?亞里斯多德主張,「由德智兼備的立法者制定一部公民們心甘情願、樂於採用的法典」,並透過公民教育與循循善誘引領公民接受法治。當然,法律的施行必委於賢良之人。
三、人治與法治的對話
- 由於無從預見未來可能發生的所有情勢,因此,治國者除了守法,更被期待在不同情勢中,根據立法本旨執法。
- 亞里斯多德的「依法而治」並非完全地棄人治而就法治,「人們還完全可以根據其經驗修正或補充現存的法規。崇尚法治的人可以說是唯獨崇尚神和理智的統治的人,而崇尚人治的人則在其中摻入了幾分獸性;因為欲望就帶有獸性,而生命激情自會扭曲統治者甚至包括最優秀之人的心靈。法律即是摒除了欲望的理智。」(1287a28)由於法律是在公民生活中演化而來,當法律通權達變的比例小,就是法治,而治國者面對法律的任意性大,就是人治。法治或人治並不是非黑即白的對立概念,而是法律在不同治國者手中所表現出的任意性的大小。
- 假若統治者皆守法,掌權人數多寡無關政體正常或變態,關鍵在於統治者的通權達變。亞里斯多德提醒,法治並非僵硬的存在,在法律和政治生活之間仍須仰賴統治者利用才智去詮釋與補充。
- 就成就最佳政體而言,約定俗成的法規比成文法更具效力,「約定俗成的法規(customary laws)比成文的法規更具權威,所涉及的事情也更加重要,所以人治也許比依據成文法的統治更加可靠,但不會比依據習俗的不成文法可靠。」(1287b5-7)亞氏在「人治」與「法治(成文法規)」之外,提示了另一項臻於最佳政體不可或缺的因素。約定俗成的法規(不成文法)係指城邦中流通的主流價值,也是公民未明言之生活共識。
- 透過「約定俗成的法規」此一概念,亞里斯多德點明所探問的最佳政體,並非人治與法治間的零和賽局,而是兩者的配合。法治看似是亞氏提出的城邦最適方案,但仍需倚賴人治與習俗相助,補足法之力有未逮。
- 掌權人數多寡無關政體好壞,關鍵在於治國者能否照顧公民的共同利益。為確保公民利益的實踐,加上多數人一起犯錯的機會較小,另,公民天生的多樣性,將使他們互補不足。因此多數人統治優於少數人。
- 追求最佳政體,必先認識日常生活。亞里斯多德主張唯有透徹認識共同生活中複數觀點的同與異,才可能將政治觀念轉化為政治事實。亞里斯多德口中多重的法治態樣,不但點出政治學的複雜與變動性,同時也揭示政治學實為一門以人情世故作為常數的學科。這正是亞里斯多德處理哲學與政治生活之關係的重大貢獻。
關鍵字:《政治學》、政體研究、依法而治、政治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