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

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許依凡(Hsu, I-Fan)
顯示具有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作業:卷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作業:卷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2年5月8日 星期二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執政較優?以數量為主的考量,仍有必要倡議公民德行?(補充回答)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執政較優?以數量為主的考量,仍有必要倡議公民德行?(補充回答)

98114232 徐向葳


     學生認為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治理有以下三個理由:第一,亞里斯多德認為:「根據公民天生平等的理由,……所有人都分享治理權才是公平的。」也就是說,由於公民天生平等,故多數人執政才是公平。第二亞里斯多德主張,儘管群眾既沒有財產也沒有德性,且其愚昧和偏私也容易導致錯誤,但若城邦中過多的人被排斥於公職之外,「城邦中會遍地都是仇敵」。所以讓群眾參與議事和審判事務,才能使城邦政體保持安定。第三,亞里斯多德認為:「只要群眾不是過於卑賤……群眾整體的判斷會優於或者至少不遜於行家的判斷。」所以也許多數人的判斷不如少數聰明人的判斷來的合宜,然而由多數人所下的決定卻可以使城邦民眾接受並視為當然而願意擁護既有秩序。


  在公民德行方面,學生認為可以將其分成實然與應然兩面來分析:在實然面部分,亞里斯多德也認知到要讓所有的公民都成為德行兼備的人是幾乎不可能達成的事,而要讓其他公民承認有一個才智德行都較出眾的人且心悅誠服的被其統治又很難達成。所以實然面上,亞里斯多德採用上述的多數人執政以試圖用體制的規劃來彌補眾公民德行上的缺失。在應然的角度上,公民德行的提倡是絕對重要且必要的,藉由城邦中公民德行的提升可以使城邦處處充滿善,而使城邦達成完滿的狀態。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按亞里斯多德的提示,為什麼分辨政體是否墮落或正常是重要的?如何分辨台灣當前的政體狀態?

98114223
      分辨政體(是否墮落或正常)之所以重要,原因就在於政體必須回歸到一項重點,那就是"城邦存在的目的"。
      首先先簡單將亞氏認為的"正常政體"和"墮落政體"做一個定義:
    一、照顧全城邦人民之政體為正常政體,包含"王制君主政體"、"貴族(賢能)政體"、"共和政體"三種。
    二、不照顧全城邦人民之政體為墮落政體,包含"僭主政體"、"寡頭政體"、"平民政體"三種
      接下來亞氏在這裡提到"正義"的概念,他拿出前面墮落政體其中的兩種分類"寡頭政體"和"平民政體"做為例子:
    一、寡頭政體中的正義是"政治權利的不平等",也就是依財產多寡分配政治權利(富者>窮者)。
    二、平民政體中的正義是"政治權利的平等",也就是依自由身分的有無分配政治權利。
但這兩種政體下的群體都只考慮到自己群體本身的利益,而非全城邦所有人民的利益,而這正是違背了"城邦存在的目的"。
      城邦存在的目的並非單純為了追求生活,而是為了追求優良的生活(追求善德),亞氏在這裡舉出三種單純追求生活的例子:
    一、城邦人民僅為了生存而生活(與野獸無益)。
    二、城邦僅為了生存而與其他城邦結為軍事聯盟。
    三、城邦僅為了經濟往來而與其他城邦進行交易。
而上述這些行為都只是為了滿足自身利益,當這些利益存在時彼此才結合在一起,當這些利益不存在時彼此就分離解體了,這絕不是一個城邦存在的目的。
      所以我們可以從以上亞氏的提示得出一個簡單的答案:"分辨政體是否墮落或正常"是為了"確定該政體是否違背城邦存在目的",而又因為"城邦存在的目的"是重要的,所以分辨政體是否墮落或正常是重要的。

      關於如何分辨台灣當前的政體狀態,學生認為可以套用亞氏的分辨方法,也就是以"是否照顧全國人民"來判斷台灣政體是否墮落或正常。
      而學生認為台灣政體狀態現階段是墮落的,若以亞氏的政體分類來看,台灣表面上是屬平民政體,人人要求享有同樣的政治權利,但實際上卻是屬於寡頭政體,真正握有政治權利是那些有錢有勢的少數群體,不論是表面或是實際上都是墮落的政體表現。再加上國家人民多以自身利益為生活目標,鮮少關注國家公共利益,就結果來講已經違背了亞氏所謂的國家存在目的,既然已經違背,那麼政體也必然墮落。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分辨好人與好公民?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分辨好人與好公民?

政三B 98114260 陳珈儀 
   
    公民並不是由於他居住在某個地方而成為公民,而且擁有訴訟的權利,可以投訴或被他人投訴的人也還不算是公民。公民在單純的定義為「是能夠參與法庭審判和行政統治事務之人。」,也就是說能夠參與城邦議事和審判事物的人就該被稱作是該城邦的公民。而當中公民的德性即是能夠出色的統治,又能受治於人。
    好人,則是擁有如節制、公道、勇敢般的美德,擁有高尚的德性。其中明智被視為是統治者單獨擁有的德性。
    而好公民與好人的異同,從政體來看。公民組成城邦,城邦為一定數目的公民組合而成的自給自足的共同體。而這整個共同體如本文中將之比喻為船,公民就如同船上的水手,雖然水手擔任的職務不同,水手彼此之間所擅長的或是個性等也不相同。但對於航行的安全,則是大家一致努力的目標,也就是追求至善的城邦是共同體唯一的目標,而該如何達到此目標則需由政體來鞏固達成,但不同的政體所認為的至善不相同,因而不同的政體則會造就不同的公民。但唯有好的政體才能造就好的公民,如果政體已經腐化,則便不能成為亞里斯多德所說的好公民。而相較於好人而言,絕對不會有不同定義的好人,因為不論在何種政體之下,因為好人即是德性高尚的人。
    再來本文中提及的,前述所定義的「公民的德性即是能夠出色的統治,又能受治於人」中的統治,是針對政治統治。而政治的統治中,統治者除了須具備有公民的統治與被統治的經驗,還須擁有好人的德性,即專屬於統治者的德性「明智」。因此本文中對於好公民及好人的結論為,在若干國家中好人與好公民是相符的,但並非一切的好公民都是好人,僅有居於統治者、政治家地位的同時是好人也是好公民。
   
    則為何亞里斯多德分辨好人與好公民?目的我認為有兩點:
 一、造就理想城邦前,應該回溯至最基本的構成要素「公民」或者說是自由人。如同上述,城邦是由一定數量的公民所形成,也就是代表公民是城邦政治權力結構的象徵。因此回頭探究要素,才能推回該要怎麼樣的政體,且由此種政體來追求並鞏固至善的城邦。
 二、理解好人與好公民的的定義之後,亞里斯多德說,唯有統治者和政治家才是好公民有是具有明智德性的好人。而他的老師柏拉圖認為唯有哲學家國王才能夠有足夠的德性來統治城邦。如果依照定義來說的話,柏拉圖所認為的哲學家國王治理應該是最理想的。但亞里斯多德所提倡的是由自由人來相互統治,是因為亞里斯多德認為他的老師所提倡的只能是理想而不能加以實踐,因為統治者最主要的德性「明智」無法利用教育培養。因而分辨好人與好公民就是要推行他所認為最佳且最能夠加以實踐的政體。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執政較優?以數量為主的考量,仍有必要倡議公民德行?


政三B 98114234 陳煒璿

       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執政的原因,要先清楚城邦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德行而存在,並以公共利益為依歸。
        其主張多數人執政的原因大至可分兩部分來看:

() 將群眾視為「整體」的概念
立足點是,城邦中的人都要分享到一些權力(議事和審判),以避免沒權力的成員在城邦中形成危害的勢力。這一概念是指權力是由多數人所組成的法庭跟議會掌握,而不是個別的成員,所以不能把他們獨立來看,而應視為整體。此反駁了擔任城邦官職者的條件優於掌握最高權力的公民大會成員的質疑。因為亞里斯多德認為集體的觀察和判斷往往可以超越少數的賢能,集體的議論集合了每個人看事情的不同角度及意見,比只是單獨的幾人更完善,且其對於行政的審查和評判,也不會比特定議題的專家遜色多少。
        () 追求平等的正義
        不能單純因為有比別人好的長處而分配到較多權力,政治權力的分配應該依據人們對於城邦要素的貢獻,也就是對促進城邦德行的貢獻,而德行是一種公共利益,這也就重申了從最一開始討論執政的奠基-城邦的目的。

        基於上述,可以曉得對政體的討論似乎是以數量為主的層面,但我認為種智者的數量並不是亞里斯多德討論的最終目的,那只是為了達成理想的手段,而公民德性當然仍有必要倡議。
      首先,在討論政體之前,曾說掌政者必須是有德行的好人,而亞里斯多德主張自由人的相互統治,就表示這多數人必須學會統治與被統治,也就是以良好的德行作為政治的實踐;再者,從最一開始討論分析時,就是由整體(城邦)慢慢推演到個體(公民),所以個體的實踐是為了要達到整體之目標,也就是說,公民應該要因城邦而改變,而非城邦為了人改變,所以當要實現城邦的目的,依照這種關係,公民德行就理當要倡議了。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理想政體應由多數人、富人、賢人或貴族來統治?這項討論的目的?

98114248   政三B   黄慈孝


       在政治學內文中,吾人可以得知亞氏以為由多數人統治的政體是較為理想的.在第十一節提到:「似乎把統治權交予少數好人(賢良),不如交給多數平民,這裡雖然還有一些疑難,但其中也存在著某些真理,看來這種制度比較可行。」至此我仍需要做出分析以確立是否真由多數人統治較佳。
       由多數人統治的政體中,其勝過富人的部分在於富人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成為最多數,因此多數人是可以大眾的利益作為治理的基礎,具有更多元的聲音而不只有對於有錢人有利的政策。縱使多數人通過將少數富人的財產進行瓜分,雖然這並不是正義的行為,但對於一個國家或城邦來說,少數人的犧牲並不會產生巨大的反抗,在多數暴力的情況下少數也只能服從,故富人統治的政體是不如多數人所統治的。
        若是由賢人或貴族進行統治呢?賢人的治理的確有其好處,統治者皆是賢能的人,對於其治理的人民有其內心所欲的理想。但這種制度的問題在於終究是那些少數的人執政,對多數人民來說永遠無法進入城邦的公職體系中。此外當決策者的人數愈少,一個政策所受情感的影響也愈強,那也就無法形成良好的制度。
        而由多數人進行統治時,亞氏認為:「其中的個人常常是並無稱道之處;但當他們合而為一時,卻往往可能勝過少數賢良者的智慧才能。」人數的上升也產生不同的想法與做法,在討論政策上的確是會眾說紛紜,但是在最終的結果是可以得出一個眾人所認為最好的方案。此外,若是不將多數人納入城邦的治理體系中,那豈不是與多出小部分的潛在敵人無差別。多數人大多平庸,要他們選出比他們更有才能的城邦高級官吏也許有些勉強,但是公民大會所代表的是多數人的意見而不是一個人的想法,就算選出者能力再高也需要服從於公民大會。城邦內最高權力不是那些將軍或是執政官,而是權力分散給多數人的公民大會,也因此政治會較為穩定。
        至於這項討論的目的其實就是想要得出一個最理想的政體與其統治者,無法藉由一個好的政體完善城邦的各項措施與創造優良的生活而要求眾人都具有文化和善德,那城邦的生存其實就岌岌可危,是故若沒有一個良好的政治體系,那要達成上述的目的是非常不可能的。

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按照亞里斯多德的政體分類,台灣政體屬於哪一種?

政三B  98114206  尹德蓓


Q:按照亞里斯多德的政體分類,台灣政體屬於哪一種?


A:亞里斯多德認為政體是一切政治組織依據,並依照統治者人數將其分為王制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共和政體。再根據施政的目的將之轉而分為三類,分別為僭主政體、寡頭政體以及平民政體。僭主政體以一人為治,凡所設立的設施制度都以他個人為依歸;寡頭政體則是少數人治理,以官戶(富者)的利益為依歸;而平民政體是由多數人治理,以窮人的利益為依歸。
但此三種政體類型都並未照顧到全體公民的利益,其因在於三類型對正義的定義皆有所不同,所關心的面向不同自然而然也產生了偏見。
此外,依據亞里斯多德所述,政府在城邦的任何地方具管轄權,政體即是政府。

我將台灣政體歸為寡頭政體,以下列三點作論述:

一、台灣為一民主共和國,國家元首由民選而來,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是由總統任命之,其下各行政部門人員則由行政院長提請任命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由此得知,政府是由少數人運作管理而成,且總統是由某一政黨推派而出參選,黨的目的即是透過勝選獲得執政權、組成政府並實行其政治理念,因此可說其以少數人的利益(黨的利益)為依歸,而透過民選此方法只是代表其有民意基礎,並不表示完全以公眾利益為思考導向。

二、政府背後有一根一根又大又粗的經濟支柱,國家的發展絕大部分是需要靠大企業的推動前進,許多的建設、設施、活動也需要資本家的投資,因此使政府不得不重視財閥巨富,而他們也正盯著政府的一舉一動,關注一切的政策走向,若不合他們的心意,推動一根支柱,便會使其搖晃不已。因而每到選舉期間,主宰經濟發展的資本家出來替某候選人背書便會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這意味著事實上政府也只是關心這些具雄厚財力背景人的利益。

三、民主政治即為人民當家作主之政治型態,但現代社會人民由於貧富差距逐漸增大、教育程度落差、資訊不對等多數原因,並非人人都具備有成為好公民的條件,因此若想要以多數人治理整個國家社會,似乎是不可行的作為。此外好公民代表著其具有閒暇時間且不為生活奔波操勞的人,但若無法符合好公民的條件資格,別說是治理國家,似乎連求生自保也成為一個問題。因此也只能透過代議制,藉由少數的民意代表替多數的人民發聲。

基於上列三點,我認為台灣政體為寡頭政體,無論是少數人在檯面上運作管理或者是少數人在背後推動,其目的皆是以少數團體的利益為依歸。依據亞里斯多德所述,好的政體無論是一個人、少數人或多數人治理,只要追求共同利益就是好的政體。但我認為儘管是追求私人(少數)利益,若能帶動國家經濟發展,使人民生活條件完善衣食無虞,也是一個好的政體。這樣看來寡頭政體似乎也沒什麼壞處,以人之間不平等的階級差距去帶動整個國家前進,促使人為了成為那些少數人而努力向上,或許也能替國家帶來許多幫助。

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討論陶片放逐法?

98114214 政三B 林羿姉

一、前言:

本篇利用從總體推論出個體的方式,先探討何謂政體,次來何謂亞里斯多德的最佳政體,再來剖析陶片放逐法,以及對照文本分析。

城邦的至善是要實踐的,那個手段就是權力的安排,政體是什麼在這裡是關鍵政體就是你的生活的政體,政府的權力安排方式也叫做政體,我把政府權力安排方式當成是一個溫度計、指標,當政府追求權力目的改變時,我的生活也會跟著改變。政府權力改變就像是冰山一角,默默的把我們的生活給改變了。也可以從另一個方式去理解政體的字眼,我們用冰山去理解的話,政府是冒出來的那一角,當政府權力運作改變之時,生活也跟著起變化。政治學探究最佳政體之前,必要加上可行的限制亞里斯多德否定在概念上純粹的追求,因為做不到,必須要找到作得到的政體,因此,陶片放逐法可造就出可行的最佳政體。


二、亞里斯多德推演出心目中的最佳政體:

亞里斯多德推演出心目中的最佳政體: 多數人且由中產階級依法而治的政體因為任何城邦所要運作都需要權力,但權力本身不會自己去運作,因此誰掌權就成為關鍵,但是也必須要有人服從,因此在多數統治之下可以使民眾重視共同利益,城邦的治理秩序更為穩固;除此之外,多數人依法而治才不會搞多數暴力,人一旦趨於完善就是一個優良的動物,而一旦脫離法律和公正就會墮落成最惡劣的動物,正義是城邦住民所遵循的一個原則。對亞里斯多德來說,在這三個條件多數人、中產階級、依法而治之中,最重要的應該是中產階級前提是他的人數和財產的總量應該要過半,因為他們彼此會希望節制、箝制,因此會創造法律,否則無法相互箝制的多數人會很容易變成民粹。

三、陶片放逐法ostracism的剖析:

亞里斯多德提到輪流執政「根據公民天生平等的理由,……所有人都分享治理權(all should share in the government)才是公平的。」(Aristotle, 2001: 1261b10-12)。之所以多數人統治優於少數人,原因在於多數人可以建立一個穩固的治理秩序。治理應該注重統治的秩序的穩健而非由卓越的好人做出最優越的統治亞里斯多德在文本中描述陶片放逐法就是城邦以平等為最大的善,根據這種觀點,邦人如果特別富有資財,或擁有其他勢力,總之,凡是政治影響力足以震動社會的,平民政體的城邦就會把他驅逐出境,同時禁止他在若干年內返回本邦。」(Aristotle, 2001: 1284a3-23)。陶片放逐法的目的就是要實現大眾對於正義平等的價值信仰,放逐無論財富、智慧、能力、權力超出大眾的卓越之人,在此一方法之下,城邦內的民眾人人平等,沒有懸殊的差異之分,一視同仁,也是人民所能接受的至善,沒有人會因為人的財富或其他勢力的分配不均,產生忌妒之心,覬覦別人的財產。唯有經過此制,才能創造一個秩序和平且持續穩定的城邦,維持財產的公平性。


在輪流執政的事實下,信任和忌妒這兩個變數會比較容易被控制,不能寄託在哲人理想的至善政體上。輪流執政最多也只能做到換統治者,但是有人一輩子都是被統治者,所以亞里斯多德強化一個概念就是友誼,就是彼此會在一個相互平等的關係,不會受到有錢與否、年少、強弱的限制,夫妻朋友都可以有友誼,所以公民之間友誼這個東西是重要的。

回顧陶片放逐法,並非是一個敗壞城邦的解決之道,它可能出現在各種政體當中,有些城邦為了徇私而行此法,但是亞里斯多德並無在台前斥責,亦無主張由好人所治理的城邦才是長治久安的永續城邦,他客觀的面對此兩者,但是多在字面上主張不應驅逐才德出眾之人,「順應自然的意旨,所有人都恭悅誠服地跟從這類人,從而他們就成為各城邦的終生君王。」(Aristotle, 2001: 1284b27-33),從他的主張可以看出他認為人與人之間也不該彼此一視同仁,平等相待。我認為在此,亞里斯多德有點暗示世人應該要讓相信賢能者,服膺於他們的統治,但人民只願平淡度日,放逐賢能之人其實就像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信任問題這個信任是承認在位的上位者的知識、勇敢、智慧是比我們優越的,於是我們理應該接受統治讓被統治者相信且願意服從比我們優越的人,本來就應該統治我們。文本中民眾沒辦法接受統治者比被統治者優秀的事實,且無法信任統治者!眾人的想法應該是只想在自己所能掌握的相互平等關係環境之下和他們能力所及的知識範疇裡頭建立起穩固的政體。倘若能把把這種不信任拿走,就可以建立起亞里斯多德和哲人們心之所望的理想城邦,也就是賢能之治!

四、結論:

上述最佳政體是依照多數人心之所望的至善政體,並非是亞里斯多的心中所望的至善政體賢人之治,按照多數人心中的價值信仰,建立正義且公平的城邦,他們因此而心安,也因此而服膺於這樣的政體之下,治理的秩序也才能穩定存續!
儘管陶片放逐法追求的是得到「最多數支持的至善」,而非哲人們所謂的「單數甚至少數支持的至善」,後者屬於質的平等,但是亞里斯多德明白政治學探究最佳政體之前,必要加上可行的限制! 倘若單數至善無法建立起穩固的最佳政體之時,我們就必須放棄,退而求其次選擇可行的次佳政體-多數至善」,由陶片放逐法得知平等環境下所建立起的政體秩序才是穩定的,眾人之龐大數量和眾人之力量,才是最佳權利安排方式! 對亞里斯多德來說政治學就是要追求城邦的至善,城邦的至善就是平等。因此,在陶片放逐法之下,統治者的「本質」好壞,換句話說,公民的德性不必然是成為統治者的關鍵由於政體要穩健,治理秩序要穩定,所要思量的面向甚廣,因為政體就是你的生活的政體,關係到生活的各個層面!

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討論陶片放逐法?

政三B 98114257 莊政霖

  我認為亞里斯多德在此討論「陶片流放制」的原因是當一個將平等原則奉為至高無上的圭臬的城邦出現才德出眾者時,這對平民政體的影響是好還是壞?為了讓該政體免於墮落成僭主政體的危機,他拿出了陶片流放制作為武器以申述其觀點。
  亞里斯多德認為其所身處的時代中的「平民政體」皆崇尚「平等」。然而,在一個社會中,眾人的才能、特質皆不同,因此人與人相處時就產生了優劣之分。
  亞里斯多德此時舉了一個貼切的比喻,即為:「群獸聚會,野兔上台演講並主張眾獸皆平等,獅子此時表示:『你有爪嗎?』。」同理,將規範凡夫俗子的法律規範套用在那些德行、才能超群的人身上,不僅看似可笑,對他們也是一種汙辱。我再舉一個更為現實的例子:「老師要求一位識字者與一位不識字的人每日朗讀一篇文章,而老師時時刻刻強調他的教育理念是公正與平等的。」我們可以這樣解讀,這位老師的教育方針對於識字者與不識字者而言皆為一種輕視,也是為人啼笑皆非的愚蠢行為,更無平等可言。
  因此當時各平民政體之城邦皆創制或採行了「陶片流放制」。陶片流放制之意涵為:「公民大會之公民會將其欲流放之人選刻在陶片上,達到法定人數六千片陶片者,依姓名分類,得票最多者依照相關法律所訂定之地點與年限予以流放。通常流放者之家產不予以充公,流放期限屆滿,被流放者可回原鄉生活並得回復其公民之身分。」
  而平等與陶片流放制有何關係?我認為依據當時的經驗來看,許多平民政體往往因為才能出眾者之出現,打破了平等的原則,再加上這些人往往不能節制自身行為,使得他們的職位晉升地越快,才德也墮落地越快,最後就腐化成僭主政體。所以,陶片流放制的存在意義就是為了防止僭主政體的產生,盡量達到平衡的境界。
  但是,陶片放逐制是否真能實踐平民政體之平等理念?我認為這是一個備具爭議的議題。按照歷史文獻的記載與人類社會發展給予我們的教訓:「歷史給予人類的教訓就是人類永遠也學不會教訓,有心者往往都能找到法規制度的漏洞,藉此保障自身的利益。」對於具有龐大勢力與朋黨充斥整個城邦的人來說,陶片流放制非但不能削弱他們政治力量,反而還成為他們迫害其他政敵的工具。
  在探討平等原則與才德出眾者這兩個針鋒相對的概念時,讀者往往會感到概念矛盾的困惑,更令讀者對亞里斯多德到底偏好何者的企圖感到好奇。平民政體既強調多數貧窮者輪流執掌政權,但如果這多數的貧窮者皆為莽夫,對於該城邦內的才德兼具之能人來說是莫大的一種折磨。又假使由這些賢達超脫既有法規的庸俗規範長期執政,就會破壞該政體平等的理念,甚至可能淪落為僭主政體。最後當時的平民政體終於產生出一種看似有缺陷但勉強能接受的制度─陶片流放制。

亞里斯多德《政治學》作業:卷三

  1.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分辨好人與好公民?(98114260)
  2. 按照亞里斯多德的政體分類,台灣政體屬於哪一種?(98114206)
  3. 按亞里斯多德的提示,為什麼分辨政體是否墮落或正常是重要的?如何分辨台灣當前的政體狀態?(98114223)
  4. 理想政體應由多數人、富人、賢人或貴族來統治?這項討論的目的?(98114248)
  5.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主張多數人執政較優?以數量為主的考量,仍有必要倡議公民德行?(98114234)
  6. 為什麼亞里斯多德要討論陶片放逐法?(98114214)

以上各題負責同學至遲於五月五日(週六)10:00PM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