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

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許依凡(Hsu, I-Fan)

2012年6月9日 星期六

期末演講提問之補充回答

98114210 政三B 葉儒婷

西洋政治思想史期末演講

<如何共同生活之能力養成>



   首先,感謝同學與老師的提醒,對於演講主題的主標題[公眾生活與政治治理關係]與副標題[如何共同生活]之間的連結較無顯見相關,而演講內容主軸亦著重於共同生活之能力養成,因而將本人的演講主題修正為[如何共同生活之能力養成]會是較為恰當的。


課堂上同學提出的問題,多有豐富的引言帶出,由於即時速寫無法詳細呈現;若有出入之處,再煩請同學不吝提出,提問大致如下:


  1. 什麼是正義?

  2. 正義如何可行,又說謊是否為正義?

  3. 相對於馬基維利<君主論>,說謊為何重要?

  4. 所謂財產運用的方式?

  5. 資訊辨別的能力是否為一項技藝?

  根據上述的問題,將作成三部分答覆,第一部分為提問1.至 3.之整合性回答;第二部份和第三部分則分別是提問4.與提問5.。

<一>
正義的概念除了理想上對於平等之追求,以現實面來說則為力量支持之結果。換而言之,現實上人本存在的差異與不平等,即對於理想上正義的定義有所斷截。從柏拉圖與亞理斯多德兩位對於城邦成員為一元或多元的交鋒開始,以及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提到了人除了先天存在生理上的差異,進而也存在後天政治上的不平等。在這樣的差異中,我們了解到[平等]這個概念除了在先天、後天上都很難達到完全,僅只能托於法律維繫。繼而從諸多原典的脈絡下重新解構正義,大致的想法會是<差異財產力量正義>如此鏈結。在端以馬基維利的角度,君主所要維繫鞏固的是一個國家存亡,必然多會遇到信義與利益衝突之處,若遵守信義對己不利或原先條件不復存在時,為小德小義而枉大局,才為一個君主所不被允許的;說謊只是一種手段,凡與事實不相符之表達敘述皆屬,沒有特別的善惡偏向,是否為正義的關鍵在於謊言背後的動機為善或惡。此外,為政者與公眾所立足的角色定位不同;若要維持整體運作的框架勢必有操作性的應用手段;同樣的,公眾對於其生活所面臨的種種若要能夠更為順暢,也必須擁有一套應對方式,於是乎說謊是不可避免且重要的。


<二>
亞理斯多德論點來說,家庭與財產上要追求完全的分享實際上也有些不可行之難處,城邦成員能夠保留部分自己的私產,而僅交出部分財產提供城邦作為共同事務的運作開銷,如此一來城邦的運作情況就有直接或間接對於成員個人私產的影響,進而促使成員產生共同維護城邦存續之動機。且透過交出部分私產以維護共同體的運作形態,除了可以保有成員多元性的樣態,亦可形成一道不可攻破的防護體系,任何外部侵略者或內部謀反者的推翻行為,也就會被人民所仇視,成為對人民財產維護之挑戰。簡而言之,私有財產制的價值-忠於人本存在的差異性,利用所謂差益性達成私利追求與公利滿足的制衡,進而成為國家體制攻不可破的防護,也就成就了固於強國力量下的正義。


<三>
技藝的價值,從<柏拉圖>中蘇格拉底對話錄的脈絡下得知其本身並非取得利益之所在,而是一種機會成本下的分工,必須發揮技藝才能間接得到交換而來的利益。倘若從為政者的角度來說,在取得各方的資訊後,從中辨別取捨作出最佳判斷,除了可以省去個別費時費力等資訊探測的成本,也可以降低諸多不可預測之風險;為政者雖然沒有因為具備辨別資訊的能力即刻得到好處,但在發揮此項能力後,確實間接得到交換而來的利益;又從大眾的角度來看亦同。因此,資訊辨別的能力可稱為一項技藝,雖然不見得每個人皆可習得相當之程度,但若要真切主宰個人的生活,不讓有限的權力與資源流向少數個人作為利益的奠基,而使自身淪為操縱的工具,資訊辨別的能力即為一共同生活下不可或缺的技藝。


  以上為演講提問補充回答,最後謝謝同學的聆聽與參與,也謝謝老師給我這個機會與同學多多交流。

敬祝考試順利,暑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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